第十三章 夜上海
跟杜美如分手后,王振华他们三个不慌不忙的走在租界永安街上,王振华恍如隔世,电车、黄包车、老爷车到处都是,大街上人来人往,行人走路极快,神色都非常紧张,虽然这里属于租界,但日军的铁蹄仍然对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有着极大的威慑力。
王振华带着张志坤吕建人找到一家裁缝铺,刚一进门,一个带着眼镜、身材枯瘦、穿着灰色长袍的五十多岁中年人堆起笑脸走过来小心问道:“各位老大,不是前几天才交过保护费吗?”
听完这中年人的话,王振华低头朝自己身上看了看,才发现自己这身打扮完全就是个十足的混混头子,抬手制止了张志坤等人说话,自顾走到镜子前打量着自己现在的形象,一脸的横肉,额头宽阔,鼻隆嘴大,身材魁梧,穿着一件对襟青色短衫,腿上是一条黑色束脚裤子,脚上穿着一双布鞋,这不就是青帮流氓的专业形象吗?
王振华对自己这副形象极不满意,头也不回地说:“老板,给我挑一套西装行头,一顶礼帽,放心,一个子也不会少你的!”
老板刚开始非常愤恨,后来又听说会给钱,,立马堆起了笑脸,从衣架上挑了一套西装、衬衣、领带、礼帽跑过来献媚道:“老大,小老儿觉得这套行头非常合适您,不如您试试?”
王振华看了看这一套行头“嗯,我试试!”拿着衣服就进了更衣室,等他再出来的时候,张志坤吕建和裁缝铺老板眼前一亮,张志坤忍不住说道:“少爷,您穿上这身果然是人模狗样!”
“啪”的一声响,这张志坤刚说完就挨了吕建一巴掌:“你小子会不会说话?不会说话把嘴给老子闭上!少爷穿这身是人模狗样吗?这是一表人才,懂不懂?”
“是,是,是!少爷,我不会说话,您别见怪”那张志坤挨了一巴掌,连忙向王振华赔不是。
王振华摆了摆手,走到镜子前看了看,对现在这副形象还算满意,再一看脚上还是一双黑不溜秋的布鞋,真是有点不伦不类,也没在意,转身对老头说道:“老板,有桩生意不知道你做不做?”
老头连忙请王振华就坐,招呼店里的伙计给王振华等人上茶,小心地坐在对面问道:“老大,不知道是什么生意?”
王振华不急不忙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很不错,舒心地放下茶杯,指了指身旁的张志坤等人道:“我想给我这俩兄弟一人做一套西装。”
从裁缝铺里出来之后,王振华又带着张志坤等人去了鞋店,买了一双皮鞋,再到商场买一条白围巾和皮带,全套行头穿着身上才感觉自己像个上海滩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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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大街上依然车水马龙,霓虹灯到处闪烁,大上海租界的繁华根本不是其他城市能比的,这里被称为“东方巴黎”,聚集着各国侨民。大上海有人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有人一夜之间成为穷光蛋,此例比比皆是!
王振华从黄包车下来,看着面前的百乐门大歌舞厅一时感概良多,百乐门大歌舞厅原开在各戈登路上的兼营舞厅的“大华饭店”,后来中国商人投资七十万两白银,购得静安寺地皮营建ParamountHall,并以谐音取名“百乐门”。几年以前张少帅、徐志摩等人都是这里的常客。
刚走进大门,王振华就感觉一股热浪扑来,大厅里到处是正在跳舞的男男女女,中间台上一个舞女正唱着著名的《夜上海》: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
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
只见她笑脸迎谁知她内心苦闷
夜生活都为了衣食住行
酒不醉人人自醉
胡天胡地蹉跎了青春
晓色朦胧转眼醒大家归去
心灵儿随着转动的车轮
换一换新天地别有一个新环境
回味着夜生活如梦初醒
酒不醉人人自醉
胡天胡地蹉跎了青春
晓色朦胧转眼醒大家归去
心灵儿随着转动的车轮
换一换新天地别有一个新环境
回味着夜生活如梦初醒
听完这首歌,王振华突然有种想笑的冲动,这些人明明知道每天这样胡天胡地蹉跎了青春,却依然乐此不疲,中毒太深了!
站在门口,王振华点燃一支雪茄,用鹰一般的眼神迅速扫视着整个舞厅之内,突然一个外国醉汉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他脸上露出微笑,抽了几口雪茄走到附近不远处一张桌前坐下,侧对着那醉汉。挥手招来一个侍者道:“来一杯威士忌!”
“好的,先生!”
这个地方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就刚才一会,王振华就至少发现好几个不同寻常的人,有帮派人士、各国间谍、政府要员。
要说间谍的伪装技术,王振华就觉得这些间谍们太差劲了,处处是破绽!王振华一边喝着酒、抽着雪茄,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着舞池中央的人群。
“先生,可以请我喝杯酒吗?”一个带着极度诱惑的女人声音在身边响起,王振华慢慢扭头看过来,只见一个穿着花色旗袍的年轻漂亮女人站在旁边正面带笑容地看着自己。
这女人五官精致,大约二十岁左右,一身花色旗袍将她的苗条身材凸显得淋漓至尽,王振华微微有些失神,小腹中突然升起一股热气,他立即反应过来,不由暗骂一声,擦!毕竟上次和女人亲热已经是好几个月以前的事了,现在这么一个充满着诱惑力的女人站在身边,是男人都有点忍不住。
他看了看这女人,做了一个请坐的手势,然后问道:“小姐想喝什么酒?”
女人看了一眼王振华面前的威士忌,说道:“也来一杯威士忌吧!”
王振华点了点头,招来侍者道:“给这位小姐来一杯威士忌,算在我的账上!”
“好的,先生!”
女人端起侍者送来的酒喝了一小口,笑着道:“我叫曼丽,陈曼丽,是这里的舞女,不知道先生怎么称呼?”
王振华抽出一支雪茄递了过去,曼月接了道了一声谢谢,王振华给她点上,脑子中突然一惊,陈曼丽?难道她是那个再过几年就红遍上海滩的舞女陈曼丽?
百乐门大歌舞厅四十年代最负艳名的舞女就叫陈曼丽。她长得婷婷玉立,秀气大方,又擅长京剧,曾与叶盛兰、马富禄合演过《红鸾禧》,名气不在电影明星之下。当时有位银行家叫刘晦之的喜欢她,开始是极力花钱捧角,后来就在愚园路579弄的中实新村租了一套房子与之同居,劝陈脱离舞伴生涯。可是陈曼丽极有主见,不愿久为“金丝鸟”,不久即与刘分手,重回百乐门再操旧业,结果惨遭杀害。至于她的死因众说纷纭,直到二十一世纪,此案仍是扑朔迷离,成了上海滩众多“谜案”之一。
脑子中的想法转了一圈,王振华脸上却没有其他的情绪,笑道:“原来是曼丽小姐,幸会!我叫王振华!曼丽小姐真是风姿卓绝,称之为一代佳人也不为过!”
陈曼丽脸上一笑,散发着无尽的诱惑,道:“是吗?那王先生为什么不请我跳一支舞呢?”
王振华站起来,很有绅士风度地伸出手:“不甚荣幸!”
陈曼丽将手搭上去,跟着王振华双双步入舞池当中,随着音乐的节奏跳了起来。
两人边跳边聊,没过一会就熟悉了对方,陈曼丽发现王振华胸前鼓鼓的,忍不住伸手摸了一下,感觉那东西像是手枪,忍不住刚想惊叫,王振华就用嘴堵住了她的嘴巴。
陈曼丽只觉脑中翁的一声,身体顿时变得软软的,王振华用力搂着她的腰,将她紧紧贴在自己身上,用最激烈的吻陶醉着她。
良久,两人才慢慢分开,王振华轻声道:“不要惊讶,这年头谁没防身的家伙?”
陈曼丽睁开眼睛,眼神中还带着迷离之色,娇嗔道:“你这人下嘴也太快了吧?”
“下嘴不快哪有得吃?早就被别人吃了!”
陈曼丽捏起粉拳捶了一下王振华,“看你长得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却也是个油嘴滑舌的浪荡公子哥!”随即低头小声道:“今晚我有空!”
王振华心中忍不住暗笑一声,嘴上笑道:“既然佳人相约,小生不答应岂不是太不识抬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