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章 槐荫侯奇人奇技(一)
于广源经了这一烙铁之后终于死心了,即使他有杀儿的狠心也没有杀儿的能力。老太太那一关就不用说了,就是妻子、女儿、孙子们这一关他也过不去。他只好在村里放出话来:谁要是再赊给自己小儿子东西,他一概不管。但是他在伙食上要求不再苛刻,原来一个集空吃两顿白面馒头,现在改成四顿,一个集空买一斤猪肉,现在改成两斤。因为觅汉的生活几乎和东家一样,所以觅汉的饭食上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两个觅汉嘴上不说,心里对于于昭湘满怀感激。
自从在侯爷坟收获了两个兔子后,每到不上学的时候,于昭湘就喜欢在那里转悠,颇有点“守株待兔”的意思。看到别人拿着猎枪在打兔子和獾、狐之类的野味,他的心里痒痒得难受。
一天傍晚,他站在侯爷坟顶上两个大洞中间,正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再玩一次“失踪”,或许还能收获两个兔子,老吴做的兔子肉真是让他念念不忘啊!
远处慢慢走过一个人来,肩上斜挂着一些铁丝和木头橛子之类的东西,等那人走近了,于昭湘认出来是韩晋。
韩晋也看见了于昭湘,他招呼道:“老二,在这里干啥呢?”
一般人称呼于昭湘为“老三”,但是惟独韩晋叫他“老二”,其原因是于广源经常对人家说自己的小儿子是天老爷老大他老二。
别人叫他“老二”,于昭湘可能会恼,但是对韩晋,于昭湘另眼相看。
韩晋是村里的小能人,几乎没有他不懂的事情,没有他不会干的活儿,因为上过五年的私塾,吟诗作对的活儿他也能来上几句。他天生说话幽默,最喜欢哪壶不开提哪壶,他开别人的玩笑行,人家开他的玩笑也中。
看到韩晋和自己打招呼,于昭湘说:“玩呢,你来干什么,老槐?”
于昭湘天生不会尊称长辈,他只会叫奶奶和姑,对于其他人,他要么直呼其名,要么什么也不称呼,对于韩晋这个还算是他比较佩服的人,他也不叫他一声“哥”。
韩晋从来不计较这个,他放下肩上的东西,边向四周看,边回答道:“套兔子。”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于昭湘只见过用土枪打兔子的,没有想到还有套兔子的。
他跟在韩晋的后面亦步亦趋,看着韩晋在灌木层中拴好一个个套子,他半信半疑。
整个晚上于昭湘没有好好睡觉,他一直在想那几个套子。
好容易挨到三更,他一个骨碌爬起来来到侯爷坟。
这个地方白天也人迹罕至,晚上就更不用说了。万籁俱寂只有虫声唧唧,惨白的月光照在灌木层上更给这里增加了一些凄清的景象。
于昭湘什么也顾不得,他直奔韩晋所下的那几个套子而去。果然,他在一个套子上发现了一只足有七八斤的死兔子,他刚把兔子从套子上摘下来,就听身后传来“扑扑楞楞”的声音,回头一看,另一只兔子正在套子上挣扎。于昭湘喜出望外,他抬起左脚一下子就把兔子头跺得稀烂!
他喜滋滋地拎着两只兔子往家走,走到家门口时刚要进门,突然觉得不妥,立即回身来到了场院屋。这时候天已经亮了,老吴早已经在场院里溜达开了,他把两只兔子交给老吴,回到家里。
吃过早饭,他刚要去上学,韩晋来了。
韩晋一进门就说:“老三。”——因为当着于广源夫妇的面,他没有叫于昭湘“老二”,——“见见面,分一半,你也不能一只也不给我留下啊。”
他的话弄得广源夫妇云里雾里。于昭湘的脸红了,他做事从来是敢作敢当,绝不赖账,“给你一个。”他应承道。
“不用了,你今天叫老吴炖了,晚上我过来吃就行。”
于广源夫妇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倒也没有多说什么。自己的儿子再大的坏事都敢做,何况这么两个兔子?
“能管不如别摊着。”于广源只有叹气的份。
晚上,老吴把两个兔子在场院屋里炖熟了。因为逢广源夫妇吃“十斋”的日子,于昭雪天生不喜欢吃肉,所以于昭湘只是把自己的两个侄子领到老吴的屋里。
韩晋带来一坛子河阳老烧。
老吴、两个觅汉、韩晋四个人就着兔子肉喝光了满满一坛子酒。
于昭湘向来对酒不敢兴趣,他只是一味地吃肉,两个侄子不一会儿就吃饱了,于昭雪过来把他们俩领回去睡了。
一坛酒刚刚喝完,韩晋没有尽兴,刚想去崔家再买一坛,就见于广源提着一大坛子酒进了屋。他放下手里的酒,对着韩晋说:“别让老吴喝多了。”然后回身离开了。
两个觅汉酒足饭饱心满意足地回去睡觉了,韩晋却正喝到兴奋点上。他用筷子叨了一块萝卜填到嘴里,咽下去,对着老吴道:“老吴,你是我的亲爷爷,你对我说说这锅兔子肉怎么炖出来的?”老吴不语,只是憨憨地笑了一下。
“不说算了,好菜费饭,好嫚费汉。”韩晋略有失望,然而随即烟消云散。他倒了满满两碗酒,对于昭湘说:“老二,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你喝了这碗酒,我告诉你怎样套兔子。”
于昭湘大喜过望,知道韩晋这是醉了,要不然,他是不会告诉自己的,整个凤鸣岭上就那么几个兔子,岂不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嘛。他马上端起酒一饮而尽。
韩晋说到做到,他把怎样做套子、怎样看兔踪、有灌木层的时候套子怎样下、在平地上怎样下,一五一十、汤水不漏地告诉了于昭湘。
说完这些,韩晋摇摇晃晃地起身离开,于昭湘一直把他送到家,临了,于昭湘对他说:“老槐,我欠你的。”
凤鸣岭上的兔子这回真是遭了殃了,几乎每天傍晚,凤鸣村人就看见老吴和于昭湘一前一后上山,前面老吴给背着套子,后面于昭湘不停地向四周寻找兔踪。
虽然不是每次都有收获,但是隔三差五就能逮着个兔子,于广源夫妇本来就不喜欢吃肉,即使偶尔吃点也是以猪肉为主,这样一来可把两个觅汉乐坏了。
“吃水不忘挖井人”,一旦于昭湘逮到两只以上兔子时,就会把韩晋叫到老吴的屋里大快朵颐。所以尽管韩晋套到的兔子越来越少,心里却并不是十分后悔。
秋收后,韩晋的空闲越来越多,因为在套兔子这一方面于昭湘比自己还精,所以韩晋一般不去和于昭湘去抢地盘,再说,于昭湘套着兔子经常叫自己去吃。
韩晋决定去后山上夹鸟。
一个晴朗的早上,韩晋刚出门口,就看见于昭湘闲着没事在街上溜达。“怎么样,老二,跟我学夹家臣子去?”凤鸣村人习惯把麻雀一类的小鸟统称“家臣子”,恕笔者愚钝,我既不知道这种称呼的来源,也不知道村人嘴里出来的是不是这三个字。
真是该当不挨饿,天上掉饽饽。于昭湘正闲着没事,而且好几天没有套着兔子了,嘴里正淡出个鸟来,一听这话,一下子来了精神。
“去哪里?”他急忙问。
“前山或者后山。”
在凤鸣村后南北并排着两座岭,南面也就是紧挨着凤鸣村的那道岭高但是面积小,人们称它凤鸣山或者凤头山,离凤鸣山不到五里的北面有一座不高但是面积比凤鸣山大得多的岭,人们习惯称其为凤腹埠或者凤肚岭。在凤腹埠上,大部分土地被人开垦出来种上了各种各样的果树,在埠的西面半山腰还有一个小村庄,村里的人和凤鸣村人有着很深的渊源,几乎可以说就是凤鸣村的附属村。
凤鸣村里的于、孟两大姓自古以来就有一个严格的规定,那就是同姓之间不得结亲。这个规定在最严酷的时候竟然是于、孟两姓之间也不能结亲,其原因就是几百年来于家和孟家辈次通用,形同一姓。